根据《广州华商学院职能部门合格评估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华商院〔2025〕169号)《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职能部门合格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华商评建〔2025〕12号)《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教育思想大讨论总结汇报工作》(华商评建〔2026〕1号),两学期分别结合职能部门(2025年春季学期)合格评估校外专家考察评价结果和评建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结果、(2025年秋季学期)诊断评估复盘报告和教育思想大讨论工作汇报评价结果,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下列为本次考核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2月4日至2月6日止。若对上述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或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学校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0-82637788
受理部门:评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刘奔
联系电话:020-82668062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职能部门合格评估考核结果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6年2月4日